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导新时代青年学生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现开展我院2022年(夏季)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为我院2022年夏季预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各培养单位最多择优推荐1位毕业生参评,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3.研究生部组织评审出1位毕业生,推荐参与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
二、评选条件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6.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培养单位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参评候选人。
2.参评候选人应填写《登记表》(附件1),另附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说明及相关支撑材料。
3.《登记表》(Word版、签章扫描版)、事迹说明及支撑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5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edu@cabr.com.cn,邮件主题为“姓名-硕士/博士-优秀毕业生评选”。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备齐,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研究生部对推荐候选人材料及毕业条件进行复核,并组织评审确定上报参选推荐人选,校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北京市相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必须坚持国家政策导向,遵循北京市和学校相关文件通知精神,通过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树立品德优秀、素质出众、全面发展的建研院研究生典范,呈现我院育人实效。
2.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要坚持育人导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4.各培养单位要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跟踪培养工作。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离校前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校纪等行为,不再符合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的,将按程序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已发的获奖证书。
研究生部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