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二级单位新闻详情

我院设计院顺利完成《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技术导则》编制工作

时间:2014-08-06
发布单位(部门):设计院

我院设计院顺利完成

《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技术导则》

编制工作

 

为做好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我院设计院编制了《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范围包括: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包括国务院各部门,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1990年以前建成的、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的老旧住宅小区列入综合整治范围;1990年之后建成的老旧小区重点解决安全隐患等问题,开展节能改造。其中,198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房屋要按照现行规范进行抗震检测鉴定和必要的加固改造。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包括房屋建筑本体抗震加固和节能综合改造、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小区环境整治改造等。

在深入理解《导则》编制任务要求的前提下,我院设计院于20139月成立编制组正式启动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实践经验,研究分析老旧小区的现状和发展,参考有关国家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实际,充分参照上级领导部门意见,经过反复研讨和修改最终完成报批稿,并于20147月完成审批。本导则共分七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房屋建筑鉴定与加固、房屋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小区环境整治。

 

 

设计院供稿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4-09 10:3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