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标准《绿色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利用区域评价标准》发布
3月1日,由中国建研院和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主编的中国建筑学会标准《绿色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利用区域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批准发布,编号为T/ASC 34 -2023,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绿色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利用区域是指在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筑、交通、商业等方面,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利用区域。绿色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利用区域的评价对象包括综合利用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利用预留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利用接续工程,评价等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

《标准》适用于不同形式的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利用区域,针对其在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特点,结合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条件,综合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创新性的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利用区域绿色性能的评价指标和方法,对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利用区域全寿命期内的土地利用、绿色交通、环境质量、资源与绿色建筑、智慧运维、人文与商业活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标准》对引导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利用区域的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供稿:贾珊 编辑: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