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城镇建设部分)
清理工作成果验收会议召开
8月20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城镇建设部分)(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清理工作成果验收会议在我院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宋友春副司长、赵毅明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胡传海副所长、白云格娃处长,我院林海燕副院长出席会议。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强条委)常务副秘书长程志军主持。会议成立了以王磐岩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为组长、鹿勤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和吕士健高级工程师为副组长的验收专家组。由强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及城乡规划、城镇建设领域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的强制性条文清理工作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验收专家组听取了工作汇报,审查了验收材料,经讨论认为:工作组完成的《强制性条文》2012年版框架合理,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强制性条文检索方法合理,属性词和主题词选取得当,分类标注准确。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并建议尽快发布《强制性条文》2012年版,发挥强制性条文在城乡规划、城镇建设领域的重要作用。
本次清理工作借鉴了房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清理工作经验。至此,设在我院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秘书处已组织完成城乡规划、城镇建设和房屋建筑三大领域的强制性条文清理工作。
院标准规范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