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5年度及2013-2015年任期
经营业绩考核再获B级
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2015年度及2013-2015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通知,我院201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129.00分,考核结果为B级,2013-2015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综合总分124.34分,考核结果为B级。这是我院自国资委2004年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实行经营业绩考核以来,连续12年、连续四个任期取得B级。
2013年以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复杂严峻,我院广大干部职工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取得如此成绩实属不易。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通过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激励约束,为推动我院各项工作落实做出了积极贡献。考核指标以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EVA)、总资产周转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为基本指标,以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技术投入比率、高技术人才占营业收入比重等为分类指标,引导各级企业着眼于科学发展,防控风险,强化目标引领,持续提升企业价值。
2016年度及2016-2018年任期经济下行压力依旧,多年经营积累使我院总资产、净资产不断增长,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总资产周转率不断下降,经济增加值(EVA)完成难度日益加大。我院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国资委要求,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调结构、促发展,抓管理、提质效,重党建、聚合力,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